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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旅游日 诠释《旅游法》

点击数:43092013-12-15 11:01:24 来源: 娲皇宫

      9月27日是世界旅游日,当天上午11时至12时,河北省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力同志,做客河北省广播电台《阳光热线》节目直播间,诠释10月1日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各设区市、扩权县(市)旅游局,省旅游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同步收听了节目。

    10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旅游法》即将实施,这是我国旅游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对于有效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节目期间,副局长吕力,政策法规处处长舒艳,市场开发处副处长单云,监督管理处副调研员李亦,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李宜先,围绕旅游者的10项权利、5项义务和旅游经营的基本制度等内容进行了阐述;对取缔“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释;向广大听众推荐了国庆节期间的精品线路、精品景区,并对假日旅游安全进行了提醒。

    节目最后,吕力副局长呼吁并真诚地期望广大听众朋友和社会各界更多关注、关心旅游业发展,多为旅游业发展出谋划策,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努力把旅游产业发展好,为广大游客创造舒适、便捷、高效的旅游环境。(监察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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