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数:176722013-12-15 11:20:41 来源: 娲皇宫
1.发生旅游服务质量纠纷时,游客应当怎么办?
答:发生旅游服务质量纠纷时,建议旅游者先与旅行社负责人沟通,争取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自行和解的,旅游者可向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或者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不接受相关部门处理结果的,可选择仲裁或者司法途径解决。
2.遇到那些情况,游客可以依法维权?
答:遇到以下情况,游客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旅行社不履行合同或者协议;
(2)旅行社未能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或因旅行社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
(3)旅行社服务未达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4)经营者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游客的行李物品破损或丢失;
(5)经营者故意或者过失给游客人身、财产造成损害;
(6)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损害游客的利益;
(7)导游索要小费或者私拿回扣;
(8)其他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可向先关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3.一般游客投诉的时效是多长?
答:向河北省旅游质检监察管理所请求保护合法权益的投诉时效期间是60天。投诉时效时间从投诉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超过时限的投诉请求不予处理。
4.旅游质监所受理旅游投诉是否收费?
答: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工作职责是全面负责处理旅游投诉和旅游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具体负责旅行社质量保证的理赔工作。质监所对旅游投诉不收取受理费用。
5.怎样写投诉信?
答:写投诉信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情况。根据2010年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投诉信包括以下几部分:
(1)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年龄、单位(团体)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2)被投诉者的单位名称或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3)投诉请求和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即与事实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合同、行程表、机船车票、景点门票、发票、收据等。